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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安委办〔2010〕4号

 


关于印发《下关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
挂牌督办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苏安办[2008] 21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关区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等四项制度。现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下关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下关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
    下关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
    下关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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