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关区安监局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为确保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期间各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工作,1月28日下午,该局召开了9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负责人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零售网点负责人关于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各零售网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对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和金额做好进货和销售记录。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2、严格制定购销管理制度、存放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及搬运操作规程。做好购销记录并每周上报至安监局监管科室(包括:进货品种、数量和金额、销售品种、数量和金额)。3、销售场所及储存场所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内容为:(一)严禁烟火(二)禁止吸烟(三)禁止试放(四)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禁止在经营场所3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存放销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4、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并按照493号令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我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延期不报。 各销售网点的负责人均表示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在有限开禁期间做到合法销售、安全销售,并积极主动地签订了《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承诺书》。(下关区安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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