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 首页 > 政务信息

关安委〔2009〕10号

 

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的部署以及省、市安委会安排,为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定于9月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陶顺生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张克勤主任、区安监局韩剑峰局长


  成 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下设1个综合检查组,6个专项检查组以及各办事处检查组。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地检查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保障。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行业(领域):
  1、烟花爆竹、建筑、拆迁施工、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企业。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
  3、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 “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5、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2、烟花爆竹:治理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3、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4、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5、拆迁拆除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止高空坠落、拆除物意外倒塌措施情况。
  6、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各类市场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7、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建筑施工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五、工作分工
  (一)综合检查组
  由区安委办牵头,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带队,区安监局、工会、监察局、检察院派员参加,负责对各办事处、职能部门以及重点单位进行综合检查。
各办事处牵头,负责对辖区各类中小企业进行综合检查。
  (二) 专项检查组
  1、区目标考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检查组:由区安监局组织实施;
  2、道路交通检查组:由交警六大队组织实施;
  3、建筑施工检查组:由区建设局组织实施;
  4、拆迁拆除施工检查组:由区拆迁办组织实施;
  5、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组:由区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6、特种设备检查组:由区质监分局组织实施。
  检查期间,区安委办设联络员一名,由王建明同志担任(联系电话:58591767),负责与综合、专项检查组和办事处检查组联络与协调相关事宜,掌握工作动态。各专项检查组、各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与安委办联络员交流工作信息,专项检查负责部门、办事处于9月8日前将检查方案、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区安委办    (电话、传真:58591767)。
  六、组织实施
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专项检查组、办事处检查组组同时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区域进行检查、督查。
督查:区安委会9月上中旬组织对各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重点单位进行督查。
迎查: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做好迎接上级对我区的督查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给予积极配合。
  七、检查原则及方式
  (一)检查原则
  1、单位自查与办事处、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办事处、职能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对有关单位加强督促检查。
  2、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特别是在组织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各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集中力量对重点目标、重要部位和重要场所实施严格监管,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综合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区安委会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各办事处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检查方式
  1、听汇报,查资料。听取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帐资料。
  2、实地检查。各检查组要深入生产一线,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指导企业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好各项工作。
  3、展开调研。各检查组要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办事处、职能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2、严密组织。各办事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督查工作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查找工作不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严格执法。各检查组要恪尽职守,细查隐患,严格执法。检查、整改、复查等环节均要有书面记录。有患不查或查不出来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落实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办事处、职能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区安委会,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5、加强应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落实国庆节期间值班制度,做到重点行业领导亲自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各单位对接报的事故严格按程序迅速上报并展开有效的应急处置。
专项检查负责部门和办事处要在认真组织检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于9月28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版权所有:下关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地址:中山北路540号
联系方式:025-58591815(fax) 邮编:210011 E-mail:xgajj@nj.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南京网站
苏ICP备07003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