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安委〔2006〕26号  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企业: 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维护本辖区生产、生活的稳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于2007年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采取单位内部自查和各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通过大检查再次梳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查找安全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为平稳实施我区“十一五”规划,创建“和谐下关”、“平安下关”夯实基础。 二、组织分工 1、区安委会联合检查组负责督查各相关单位的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各系统、各部门负责检查下属单位(企业)及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 3、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检查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4、各企业自行组织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情况的自查自纠,特别是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单位要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检查重点 l、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4、单位内部用火、用电安全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6、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7、公众聚集场所、棚户区的消防安全情况; 8、中小学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情况; 9、集贸市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两节期间的应急救援措施; 11、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工作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l、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成立检查小组,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施自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记录在案。区安委会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检查、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组织大检查或整改措施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2、注重实效、落实整改。各相关单位在安全生产自查中要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机制等工作结合起来,严防走过场。在检查中要结合单位实际,重点排查冬季易发的事故隐患,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明确事故隐患整改部门及责任人;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落实措施和责任人,并要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因整改确需停产停业的应及时上报区安委会。 3、加强防范,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落实单位内部应急救援力量。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所属街道或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2小时内由有关街道或主管部门上报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各相关单位自查工作必须在12月3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情况总结(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31日前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电话及传真号码:58591805)。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