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编[2006]14号 关于成立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通知
各街道: 为做好街道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同意,成立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在街道经济管理科挂牌。该站编配工作人员3-5名,其中专职人员2名,由街道在现有在编人员中调剂解决,并履行相关工作职能。 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职责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下关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职责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街道办事处领导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标准规定,传达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在区安监局指导下,综合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4、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检查、维修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以及安全检测仪器。 6、及时上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重伤以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参与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和处理,认真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依托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和安全生产网站,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动态监控,及时报告重大安全信息。 7、完成区安监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