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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安监〔2009〕2号

关于做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区各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下关区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有限开禁时间为2009年1月25日至2009年2月9日。为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确保全区各重点保护单位有限开禁期间安全万无一失,现就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防范责任制。相关重点保护单位主要领导是春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期间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每一位在岗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防范和自防自救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
  2、主动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倡导安全燃放观念。相关重点保护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有关禁放规定的宣传,在单位明显位置悬挂禁放横幅及禁放标志,同时加强与周边单位与住户的联系沟通,倡导市民远离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树立安全文明燃放观念。
  3、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以防火、防爆为主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对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重点部位,要采取措施,重点做好防护工作,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置力量,确保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期间安全万无一失。
  4、制定安全防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制定和完善可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处置力量和措施,加强演练、熟悉预案,确保预案在先、发现得早、处置得好。
  5、加强值班备勤。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期间,各重点保护单位要明确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内部和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区域的巡查,及时制止违禁燃放行为,遇有重要或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区禁放办和区安监局(区禁放办电话:84427648,安监局值班电话:58591815)。各单位应于1月20日前将值班表上报区安监局(下关区政府机关大楼1917室)。联系人:李有武、林明竹,电话:58591801。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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