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安监(2008)8号 
下关区安监局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做好2008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区政府〔2007〕37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全区工商贸规模以上企业、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 筑施工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如下: 一、排查治理目标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3、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排查范围、内容 1、排查治理范围:全区区属工商贸规模以上企业;建设项目及建筑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大型市场、商场和人员密集场所;近年来发生事故的单位。 2、排查治理内容: (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等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基础管理、基础设施、设备、装置完好状态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4)安全教育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许可证领取、安全评价、危险源建档、监控、特种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执行情况。 (6)事故报告及管理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落实和设备维护情况。 (8)落实反“三违”和治“三超”情况。“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指:超载、超限、超负荷。 (9)排查用工情况。特别是农民工、临时用工。要排查他们的作业条件、作业环境、劳动保护、安全教育等情况。 (10)租赁机械、设备,特别是临时租赁使用情况(租赁使用机械、车辆、设备的安全状态),使用外埠操作人员、驾驶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上岗作业资格、操作证及是否有效,是否签定了安全管理协议。 (11)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执行、落实过程中是否有效、落实到位。特别是外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厂(场)区施工作业,是否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统一要求,是否了解本单位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及规定。 三、工作安排 (一)任务及分工: 第一小组(综合科):负责全区部门、系统、街道及所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小组(监管一科):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原材料的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第三小组(监管二科):负责全区区属规模以上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安排: 2月底-3月中旬: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察指导小组,分别对不同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开展督察指导。 3月下旬-4月底:重点检查各企业、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去年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4月-5月底:着重检查各企业、各单位具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和隐患上报情况,以及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月-9月底:对各企业、各单位上报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一般事故隐患逐个督查、核查落实整改结果;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整改计划,严格执行整治工作坚决彻底的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监控机制。 9月-10月份:跟踪整改情况的落实,整改完毕采取签字消案,研究分析排查整改情况,做到对工作薄弱环节的改进提高,对重点企业排查整改情况的督查,促进工作。 11月份: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结,迎接市考核验收。 四、措施及要求 1、各企业、单位要根据区安委会的统一布署,成立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班子或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联络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报安监局。 2、认真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不留盲区和死角; 3、安监局从3月下旬开始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达标工作。 4、对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点设施的检查,局拟聘请专家参加。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