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安监〔2006〕1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及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目前,我区已进入汛期,同时进入高温天气,这给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诸多的困难和问题。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中毒中暑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市高温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较为严峻,7月4日,南京宁红装卸储运中心职工在进行窨井淤泥清除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导致3人死亡。为了预防因汛期或高温等原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日前召开的夏季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汛期及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汛期及高温天气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如何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实抓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及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增强防洪水、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及防高温、防中毒的意识,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的计划和方案。 二、要突出重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对危化品要认真做好防潮湿、防暑降温、防雷电措施:对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要妥善保管,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对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降温措施,严禁烈日曝晒。同时要认真做好关键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尤其是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 2、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防控工作。要全面掌握塔吊、物料提升机、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生产。 3、要加强进入密闭场所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其他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和汛期及高温天气的规律,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要加强宣传,大力提高职工的基本急救技能,妥善安排汛期及高温天气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认真做好各项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要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汛期及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的特点,从自查自纠入手,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要加强对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水利、建材、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的排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各单位于7月底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报区安监局综合科,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处理,区安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各单位、规模以上企业落实汛期及暑期安全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和年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四、要加强值班和应急救援工作 在汛期及高温天气,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努力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性事故(灾害)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和落实工作,努力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区安监局综合科设在区政府大楼2009室;电话:58591815 附:关于加强进入密闭场所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宁安监字[2006]115号)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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