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安监〔2006〕11号
关于立即停止使用二板桥556号危房的通知
南京首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我局关于二板桥556号三栋厂房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于2006年6月23日收悉。准对报告第二条四个存在问题和第三条鉴定结论与处理意见,为确保你公司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你公司按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2006年6月12日下达的《危险房屋通知书》之处理意见,立即停止使用相关危险厂房。
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