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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下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政办(2005)21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下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下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南京市下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关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01]230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04]230号)的规定,组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

  一、 职能调整

  在下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职能:

  1、原由区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

  2、原由区公安分局承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二、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规程,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发布其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规程。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3、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组织监督检查。

  6、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相关持证上岗的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7、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0、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和驻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区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四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教育培训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组织起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负责机关文件、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国有资产及其他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监管一科

  负责对全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实施直接监管,对其运输、使用、废弃危险品和剧毒危险品协同相关部门参与监管;负责作业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民政等行政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工作,并负责对以上行业和单位的事故进行查处和重点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监管二科

  负责全区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制造业、印刷广告业、清洗搬家业、饮食业、休闲娱乐业、商贸业、物管业、收旧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直接监管区建设、房产、市容、拆迁办、科技园办、人防办、管理中心和各开发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对以上行业和单位的事故进行查处和重点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管三科

  负责全区街道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并指导社区安全工作;做好燃气、消防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各项安全考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编制总数为13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行政附属编制1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长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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