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安委〔2008〕18号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进入11月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1月12日江苏泗洪县高速路发生7起追尾事故6人死亡,11月13日杭州余杭一化工码头发生爆炸,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发生大火,11月15日杭州地铁施工发生大面积路面坍塌,同日安徽芜湖小商品市场突发大火。结合我市11月上旬发生的三起事故(11月5日管道施工坍塌事故、11月8日地铁施工支架坍塌事故、11月9日工地围墙倒塌事故)来看形势严峻,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精神,区安委会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我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气候干燥、寒冷,又时遇“两会”召开及元旦、春节“两大”节日,人员流动和重大活动相对集中,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是全年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之一。进入冬季,各单位全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入繁忙的收尾工作,有些单位还存在赶工期赶任务现象,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有关部门、各办事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抓紧、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凡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逐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同时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检查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今冬明春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结合我区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及特点,突出重点环节,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做好“五防”、“四不冻坏”工作,即防火、防风、防滑、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人员不冻坏、设备不冻坏、管线不冻坏、车辆不冻坏。 1、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督管理。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要针对冬季火灾隐患的特点,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域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宾馆、饭店、市场、大型超市、客运车站、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公众聚焦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规范,确保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保证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及设施灵敏可靠,保证应急广播、安全标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有关责任单位要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防火及人员疏散措施及救援方案,做好火灾等事故的防范工作。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和装置设备、作业场所加强安全检查,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中毒、爆炸、燃烧、泄漏、环境污染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区安监局牵头,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在区禁放办的统一领导下,各办事处要积极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落实大型活动、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对违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加强建筑施工单位及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区建设局、房产局、拆迁办以及相关建筑施工单位要深刻吸取建筑事故教训,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重点加强对现场安全的监督力度,尤其是高大型脚手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和冬季消防措施及生活区取暖等安全情况,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杜绝违章违规施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5、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交警六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严防超载、超员、超速和违章驾驶、违法营运和带故障出勤等行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地段设定明显的标志警告牌,遇到冰雪、大雾天气,要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对道路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铲冰除雪预案,确保冬季道路畅通;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大对交通运输工具和设施的安全检查检修,加强营运调度和管理,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6、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安全的管理。区教育局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和市政府的要求,落实全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安全检查成果,改善教学安全环境;与交警六大队共同组织校车、园车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责成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在校师生的安全。 7、加强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由区安监局牵头,各街道配合加大对燃气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协助燃气管理部门认真维护设施设备,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重点防止煤气中毒、管道泄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8、加强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管理。相关产权单位要加强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明确和落实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及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相关产权单位对有安全隐患的承租项目要坚决落实整改、监督工作,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并依法取消租赁关系。 区安委办组织督查小组将对全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督导,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 区安监局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事故及重复事故,要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强化监管的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克服侥幸心理,督促所监管的行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认真督查,责成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各单位要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立即停工整改,对于查找出的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没有充分的安全把握不得随意施工、生产。 在排查中如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区安委办。 四、进一步加强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各有关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应急救援方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处置的准备,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快速反应;要加强冬春关键时节的安全生产值班,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要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信息报告、发布制度,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要督促并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与应急预案演练,加强从业人员应急常识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附:区安委办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组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