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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安委〔2007〕10号


关于在全区各市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各区属市场:

  市场是人员密集活动的公共场所,市场的安全与否,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关系到我区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关系到构建平安、和谐下关的大局。夏季是各类事故的高发季节,入夏以来,我区已发生多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各类市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对象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区属各部门、各街道管理的各类市场。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制;

  2、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投入及有效实施。包括安全标志、标识、应急设施等;

  4、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日常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报告;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

  三、工作安排

  1、根据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以各部门、各街道组织自查、互查为主。

  2、各部门、各街道负责各自管理的市场排查治理工作。

  3、区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抽查、督查,并将此次市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主管部门、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得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突出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把这次对“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全面发动和依靠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全面仔细的查找隐患,制订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既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消险工作,又要在隐患排查、消险工作过程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起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杜绝违章作业,降低一般事故的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

  3、各部门、街道要将市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制订方案或计划,专人负责,并将工作方案或计划和排查治理情况,分别于7月底之前和8月1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梅飞  电话:58591767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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