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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安委〔2007〕9号

                                          签发人:黄河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企事业单位:

  夏季是洪水、台风、暴雨等多发季节,将给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带诸多不利因素,据专家预测:今年发生洪水的可能性比较大。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建设顺利进行,现就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高度着想,从建设“平安下关”、“和谐下关”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如何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配备适当的人员、落实必要的经费和技术装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认真开展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各企业要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根据夏季气温高,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特点,重点加强对道路运输、客运班车、客运站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建筑施工、危桥窄路、酒店学校等易发生事故部位的监控预防;要加强电气安全宣传教育和电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电工、电焊工无证上岗作业。加强陈旧失修电气设备更新改造工作以及露天、临时用电作业场所的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触电事故发生;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要做好煤气、液化气管道的维护和巡检,防止发生重大泄漏;要强化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

  三、要突出重点,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措施

  1、对危化品要认真做好防潮湿、防暑降温、防雷电措施:对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要妥善保管,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对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降温措施,严禁烈日曝晒。同时要认真做好关键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尤其是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

  2、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要全面掌握塔吊、物料提升机、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生产。

  3、要加强对进入密闭场所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其他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和高温天气的规律,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要加强宣传,大力提高职工的基本自我保护和急救技能,妥善安排高温天气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室外作业避开高温时段进行生产,认真做好各项劳保用品和高温津贴的发放工作。

  5、要严格执行经营管理人员带班生产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避免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加强高温季节和汛期的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并始终保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的报告有关部门,同时组织及时、有效地处置。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区安监局值班电话:58591815    传真:58591767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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