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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安委〔2006〕12号

关于成立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宁安委字[2006]18号)文件及《南京市200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新民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丁家驹   区公安分局内保科科长

      刘国龙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郁汉涛   区质监分局质量管理科科长

      孙茂盛   区监察局主任科员

      聂建芳   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朝发   区工商分局市场科科长

      林  江   区总工会副调研员

      许正兵   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经济科科长

      杨秋明   阅江楼街道办事处经济科科长

      刘  盈   建宁路街道办事处经济科

      孙建武   宝塔桥街道办事处经济科科长

      周家春   小市街道办事处经济科科长

      徐松林   幕府山街道办事处经济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办公地点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一科。(联系电话:58591801  联系人:徐军)。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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