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安委〔2006〕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切实做好 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近阶段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重特大火灾事故,安全形势不容乐观。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住院楼发生火灾,造成39人死亡,210人受伤。12月18日,湖南省新化县立新桥街国泰家电超市发生大火,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火灾损失惨重。12月23日,浙江省绍兴市禾盛塑料厂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12月25日晚11时,广东中山坦洲镇檀岛酒吧发生火灾,造成25人死亡,11人受伤。从我市火灾形势来看,1至11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1781起,死7人,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405.9万元。入冬以来,尤其是进入12月份后,全市火灾形势趋于严峻,已发生亡人火灾2起,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针对冬季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发表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公安部也非常重视,接连多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下发文件专门部署冬季防火工作。我区根据市里统一部署,近期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对全区部分单位、街道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区消防安全情况不容乐观。不少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现象比较严重。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自防自救能力亟待提高。社会面冬防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氛围不够浓,内容针对性不强,主题不够突出,尤其是社区、居委会、单位内部的宣传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这些都反映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还不强,贯彻61号令还不到位的方面较多。 针对上述情况,要求全区各重点单位、各街道、社区要提高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重点单位领导要围绕即将来临的春节、元宵节,迅速组织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抓住重点,分清层次。要重点检查用电、用火、用气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配置到位;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上锁、堵塞等现象;义务消防组织是否建立,灭火训练及演练是否落实;出租房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等。要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摸清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必须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并明确专人死看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要在节日期间加强值班,领导要带班,随时处置火灾突发事故。 (二)进一步做好单位、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各重点单位要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宣传的面上、手段上想办法、动脑筋,确保宣传教育的内容单位员工能看得懂、听得进。有重点地组织对重点岗位员工的培训,使其进一步掌握有关消防知识及相关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管理水平。认真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工作,贴近实战、贴近岗位地进行各项模拟操作,不断提高员工灭火、逃生和引导群众疏散的技能,切实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同时,各街道要针对当前居民火灾高发的势头,组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利用居民小区内的宣传橱窗、公告栏大力营造冬防宣传氛围,正确指导居民安全使用电热灶具和各种取暖设备。各街道要建立社区义务或志愿消防组织,进行防火巡查,对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社区定期组织群众就近参观消防站。并且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对社区孤寡老人和儿童等特殊群体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通过上述措施,希望全区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街道、社区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为2006年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六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