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灾事故的预防 一、家庭防火 1、不躺在床上、沙发上或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的地点吸烟。不乱扔烟头、火柴梗。 2、脚炉、火盆、火桶、手笼、油灯、蜡烛、蚊香等不放置在可燃物上,并尽量远离可燃物。 3、不在可燃材料较多及其他严禁燃放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4、切忌用铁丝、钢丝替代保险。 5、电线连接要按规定,使用中要做到不超负荷。 6、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具要按规定操作和放置,尽量远离可燃物。必须放置在可燃物件上时,应等电热器具完全冷却,并确认不通电。 7、要经常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8、家长离开时要把打火机、火柴等收藏好,不要让孩子轻易拿到。 
二、单位内防火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制氧站等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需要进行该种作业时,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必要时还需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等化冰解堵。 5、进行道生炉、熬炼设备的操作,要坚守岗位,防止烽火四起道窜火和熬锅破漏。同时熬炼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工作时有专人值守。 
6、对于混合接触能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储放,避免与空气接触。 7、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8、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9、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10、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11、熔渣、炉渣等高热物要安全处置,防止落入可燃物中。 12、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3、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14、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