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无证却发包煤矿爆炸死六人
贵州凤冈县经贸局原局长领刑18年

  2006年8月17日,经贵州省凤冈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四罪并罚,一审判处该县经济贸易局原局长张祖宏有期徒刑18年,并继续追缴其所得赃款47万余元。

  2004年9月,张祖宏调任该县经济贸易局局长后,在明知该局下属国有企业“国营鞍山煤矿”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定手续的情况下,仍然将该煤矿发包给个体经营者石亚平经营。该煤矿于2005年4月28日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死1伤。

  2001年8月至2004年3月,张祖宏在担任凤冈县供销社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8万元,索取贿赂38.5万元,并采取侵吞、骗取手段贪污公款18.2万元。

  在此期间,张祖宏负责组织修建的县城综合贸易市场开业仅一年便倒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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